Hebrews 2:17

CUV(i) 17 所 以 , 他 凡 事 該 與 他 的 弟 兄 相 同 , 為 要 在 神 的 事 上 成 為 慈 悲 忠 信 的 大 祭 司 , 為 百 姓 的 罪 獻 上 挽 回 祭 。